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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毕业生报到和落户,你都办好了吗?

宁波招聘网  来源:宁波第一招聘  发布时间:2007-06-20  点击:1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和落户,你都办好了吗?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开始到单位或主管部门办理报到与落户手续。或许你已落实单位,或许你还辗转于各企业之间,或许你还在苦苦寻觅中。可当你手执学校签发的派遣证与户口迁移证时,可能又在迷茫,这些东西有什么用,该如何办理?为此,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有关专家,为你解答这方面的疑难困惑。
问: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派遣证和户口迁移证超过了有效期还能办理吗?
答:能。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报到和户口迁移手续一般可延期到毕业当年年底,落户手续也应在毕业当年年底前办理完毕。
问: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派遣证开到宁波市人事局,是否要到宁波市人事局办理报到手续?
答:不需要到宁波市人事局办理报到。在各人才中心办理未就业先落户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到各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原海曙、江东、江北生源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在当年12月份仍未找到工作的到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其它地区生源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直接回生源地人事局所属人才中心办理报到。
问:外地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如何在宁波办理落户?
答:首先户口迁移证开往的单位应与派遣证上派遣单位一致,如不一致应到签发地有关部门更改。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到宁波后应持派遣证先到单位办理报到,报到后办理落户,能投亲靠友的应先将户口落在亲戚朋友家,无处投亲靠友的毕业生应将户口投靠在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的集体户口。
问:应届生要在市人才中心挂靠集体户口有何要求?
答:首先,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落实的工作单位应是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的单位,且该单位与市人才中心已建立人事代理关系;其次,该单位应将应届毕业生的人事关系及档案委托市人才中心管理。
问:全日制院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未报到)首次调整就业单位如何办理?
答:一、办理对象:毕业前已落实就业单位,在办理报到手续前调整就业单位的全日制院校应届大中专毕业生。
二、所需材料:
(一)、报到证原件。
(二)、与原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除协议的证明。
(三)、新单位与主管部门同意接收的证明。
三、办理程序:
(一)、与原单位及主管部门解除协议.
(二)、由新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接收的证明。
(三)、持第二条规定的材料到原单位所属的主管人事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四)、到新单位所属的主管人事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注:毕业生到就业单位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后,需调整工作单位的,一律按正常流动办理。
问:就业单位在县(市)区,能否在市人才中心挂靠档案和落户?
答:不能。市人才中心仅负责代理单位位于海曙、江东、江北三区范围内的人员,如属其他县(市)区单位,应到单位所属辖区人事局所属的人才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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