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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招收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的通知

宁波招聘网  来源:余姚招收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23  点击:1  
根据宁波市卫生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关于开展2011年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招收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办院校
 委托宁波大学承担大专层次临床医学专业社区医生培养任务。
二、招生计划
我市2011年定向培养大专层次农村社区医生计划8名,男女录取比例原则上为1:1。
三、招生录取
     1.对象为余姚户籍2011年报考普通高校的,符合理工科第三批招生条件且有意向为农村社区服务的理工科考生。
 2.符合条件的考生按2011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第三批提前志愿。
     3.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考生凭填报志愿记录、户籍资料、体检反馈单复印件等,于8月5日左右(上午9∶00至11∶00)到余姚高校招生办公室三楼(世南东路58号)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4.录取时,对已签订协议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宁波大学择优录取。录取后,学生与市卫生局签订的协议正式生效,未被录取考生签订的协议无效。
    四、配套政策
     1.学习费用。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员,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等按每人2.6万元标准由市财政承担,学员在校期间按补助总额的40%支付,毕业到岗后一次性补助60%部分,具体按签订的协议执行。定向培养生享受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2.就业。凡报考定向培养并录取的学生,毕业后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由市卫生局统一调配到农村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在服务期间享受农村社区同类人员薪酬待遇,所在单位为其办理各类社会保险。
    咨询电话:市卫生局人事科62672605或62686886;市高招办62719482。

   余姚市卫生局
余姚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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