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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办理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宁波招聘网  来源:北仑区办理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18  点击:1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一年需办理职称初定手续,这有利于规范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为了及时做好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毕业后人事档案以单位名义委托我中心管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办理条件:
大中专毕业生在专业对口、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可首次确定任职资格。需满足以下条件:
    大专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
    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满一年可确定为助理级任职资格。
特别提醒:
人事档案转入本中心管理前已符合办理转正定级条件(即毕业工作满一年后才将档案转入本中心管理的)而原档案管理单位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历届毕业生,应到原档案管理单位补办相关转正定级手续。
三、办理材料:
    《大中专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点击下载)一式2份,双面打印。
    相关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特殊专业需相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原件、复印件。
二寸彩色照片1张。
表格本人填好,需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审核(盖章)。
四、申报时间:
    首次定职材料一年申报2次,分别为每年7月25日至7月31日12月25日12月31日
 
联系电话:0574-86780620
地址:北仑区明州西路470号二楼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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