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省政府为引导和鼓励大学生面向基层农村就业,有效解决农村基层人才匮乏的问题,决定在“十一五”期间投资7.5亿元,打造农村基层人才培养七大工程。通过实施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乡镇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等工程,全省可为县以下高中和农村初中学校选派师范专业毕业的本科生9955名;为乡镇卫生院招录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3546名,招录医护专业大专生5319名;为全省乡镇、街道办事处招录本科学历的公务员8735名;为全省乡镇涉农服务机构选派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5000名。为鼓励大学生下到基层,陕西省还专门设立“农村基层人才振兴资金”,由省财政每年出资5000万元,各市财政每年出资500万元以上,各县财政每年出资50万元以上,三级财政总投入达到7.5亿元。这笔资金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奖励、助学贷款偿还、从医从教助学金和“三支”人员补贴、基层人才学历教育资助、人才培养等支出。
江苏省则通过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引导和激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江苏省规定,从2007年起,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时,每次拿出20%左右的职位,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乡镇(街道)机关招录公务员时,每年拿出2/3左右的职位,专门面向参加实施“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经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对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考研时落实加10分的政策。一系列优惠政策和措施让大学生去基层的积极性大大提高。
黑龙江省全面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是努力营造“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制度化环境,积极推动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三是总结和推广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典型和经验,以多种形式开展创业教育。四是大力推进高校就业指导课程和队伍建设。五是对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给予重点关注,提供“一对一”的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重点推荐,并尽量给予适当求职经济补贴。把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的政策体系。优先安排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给予见习补贴,并实施重点帮助,提供有计划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帮助。对离校回原籍的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岗位帮助,力争到2008年年底,使半数以上返回原籍登记失业的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六是广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提升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进一步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地域范围和数量,组织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参加见习;鼓励企业优先录取见习毕业生,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天津要求,要做到“五免、两补、一保、一优”,切实减轻毕业生就业求职负担。“五免、两补、一保、一优”即“五个免费、两个补助、一个确保、一个优先”。“五个免费”为: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就业招聘会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门票;免费为毕业生发布求职信息、提供政策咨询;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免费保管两年;对到无人事代理权的中小企业就业的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免费保管一年。“两个补助”为:学校和用人单位对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给予与就业有关的交通费补助和通讯费补助。“一个确保”,指各学校对经济困难的高校毕业生要确保至少提供一次推荐机会。“一个优先”,指对离校后回户籍所在地的“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毕业生进行逐户逐人登记,优先安排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帮助。在细致周到的就业服务之下,据统计,全市九月初高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到90.29%。
河南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联合出台措施,将通过加强合作和信息共享,对高校毕业生免费开展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服务,主动开展公益性、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就业招聘活动。劳动保障部门还将积极开展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实训,推动高校毕业生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做好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加强离校后的就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