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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下达辞退通知后,员工未办手续就不来上班,如何处理?

宁波招聘网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0  点击:1  

很多公司对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工作比较松懈,认为员工试用期表现不当,辞退员工风险小、成本低,对公司没有任何影响。其实试用期是劳动用工期间的一个特殊时期,也是劳动争议较多的时期。试用期员工如果管理不当,想要不负任何代价就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想法是很幼稚的。

一、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

二、《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对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三、该公司要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存在的风险和需要承担的责任有:

1.私自延长员工试用期的风险责任。因为对设计师试用期表现不满意,该公司通过口头通知,对设计师进行延长试用期一个月的做法,显然是和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相违背,存在风险;

2.对员工违纪行为的举证责任。员工在试用期违反公司制度规定,经常迟到,公司需要对员工试用期的表现进行举证,证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有相关记录的。该员工的违纪行为是否有记录,公司是否进行了提醒和处理,处罚结果员工是否签字,员工入职培训是否进行过相关制度的培训并签字认可,公司的相关制度是否进行过备案,员工试用期结束考核是否合格符合转正要求等等,都会对员工的处理结果产生影响,同时也是公司举证要提供的证据材料;

3.试用期辞退员工的补偿规定: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劳动者。因为劳动者的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案例中公司没有在试用期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单方面延长试用期一个月后,才以员工不合格辞退员工,不合符现行法律规定,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处理意见和建议:

1.双方协商解决。事已至此,双方最好能够坐下来协商解决、达成一致。作为公司方,因为私自延长试用期存在过错,如果进行仲裁可能付出的更多,不如与员工达成共识解决问题,通过沟通谈判,争取付出较少的代价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吸取教训,做好后续弥补工作。公司通过此事吸取教训,规范后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工作。将试用期员工纳入公司的考核体系中来,在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明确试用期的考核标准和不能胜任工作的界定;员工入职后,做好入职培训工作并有相关记录;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最好在劳动部门进行备案;完善对试用期员工的管理制度,对员工试用期违纪行为做好证据收集、统计和处理工作及时并签字认定;

3.把好面试关,把不合格员工拒在门外。对一些关键部门员工,在录用前,要进行背景调查工作,了解员工过往工作的基本情况,尽量在面试关把不合要求的人员拒之门外,避免后续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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