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招聘交通协管员及窗口服务人员共26名,其中男性22名,女性4名。
二、招聘条件 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记录,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男性年满18周岁,4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身体健康,身高1.65米以上;退伍军人或具备机动车驾驶技能者优先。女性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身体健康,身高1.55米以上;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三、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2012年 3月20-21日;报名地点设在镇海交警大队政工监察室,联系电话:86637008(李警官);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个人1寸彩照2张。
2、确定拟聘人员。3月22日上午,报名人员统一到镇海交警大队集中,经面试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3、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劳动法规定,本大队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2个月,年纯收入2.5万元左右并按规定办理社保手续。聘用期间,被聘用人依法享有正当的劳动权益并履行约定的劳动义务。
镇海交警大队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